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-2011,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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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大气污染物折算浓度执行标准:看各行业基准含氧量要求

人工干燥及焙烧窑废气,基准含氧量18%。《钢铁烧结、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8662-2012)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焙烧烟气,基准含氧量16%。链篦机回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焙烧烟气,基准含氧量18%。《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8665-2012)加热炉烟气,基准含氧量8%。

固体燃料燃烧废气:基准含氧量为6%。液体或气体燃料燃烧废气:基准含氧量为3%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:氧化态炉窑废气:基准含氧量为8%。还原性炉窑废气:基准含氧量为5%。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:废气:基准含氧量为11%。

进入装置的废气需补充空气进行燃烧、氧化反应的情况折算要求: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,应按公式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%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。

各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,实测的排放浓度需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浓度,以判断排放是否达标。具体数值:以电厂为例,燃煤锅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折算氧基准通常是6%O2。折算原因:折算能够标准化污染物的排放值,使不同条件下的排放数值具有可比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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